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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台湾资料清高宗实录选辑---第61页


乾隆四十年
乾隆四十年(乙未、一七七五)春正月十二日(庚申),谕军机大臣等:『福建学政汪新差满回京复命,召见时,看其人尚明白,未知其在学政任内声名若何?办事才情若何?能否堪胜道、府?或竟可备两司之用。钟音与彼同事三年,知之必悉;着传谕钟音即行据实覆奏』。寻奏:『汪新于学政任内,考校诸务颇属认真,人亦谨饬明白,似堪胜巡道、郡守之任』。得旨:『是,已用道矣』!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七十四。
夏四月十一日(戊子),福建巡抚余文仪疏报:『乾隆三十八年侯官、福清、罗源、古田、同安、龙溪、建安、瓯宁、泰宁、连城、霞浦、福鼎、福安、寿宁、大田、龙岩、淡防厅等十七州县开垦水旱民屯田地十七顷十二亩有奇』。
十三日(庚寅),豁免外洋遭风漂没之福建船户陈义兴等承载兵米榖八百六十一石有奇。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八十。
六月初六日(壬午),以福建台湾协水师副将金蟾桂为金门镇总兵。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八十四。
秋八月十八日(癸巳),调福建按察使广德为广西按察使,以福建汀漳龙道蒋允焄为福建按察使。
三十日(乙巳),闽浙总督钟音奏:『台湾府属每年拨运内地兵眷米榖,向令商船轮流搭运,按次给单四次后优免一次;其文武员弁渡海坐船亦分别减免。查该船户以得免单,恒有影射脱漏等弊;请嗣后无论商船、差船均按次配运,从前免差名色革除』。得旨:『好,如所议行』。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八十九。
冬十月初六日(庚辰),以福州将军萨哈岱为正白旗满洲副都统。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九十二。
闰十月十七日(辛酉),谕军机大臣等:『朕昨检阅各省呈缴应毁书籍,内有僧澹归所著「遍行堂集」系韶州府知府高纲为之制序,兼为募资刊行。因查澹归名金堡,明末进士,曾任知县;复为桂王朱由榔给事中,当时称为五虎之一。后乃托迹缁流,藉以苟活。其本人不足齿,而所著诗文中多悖谬字句,自应销毁。高纲自为汉军、且系高其佩之子,世受国恩;乃见此等悖逆之书,恬不为怪、匿不举首,转为制序募刻,其心实不可问。使其人尚在,必当立置重典。因令查阅其家收存各种书籍,今于高纲之子高秉家查有陈建所著「皇明实纪」一书,语多悖谬,其书板自必尚在粤东;着传谕李侍尧即速查明此书板片及所有刊印之本,一并奏缴。又查出「喜逢春传奇」一本,亦有不法字句;系江宁清笑生所撰。曲本既经刊布,外间必有流传。该督、抚等从前未经办及,想因曲本搜辑不到耳。一并传谕高晋、萨载,于江宁、苏州两处查明所有刷印纸本及板片,概行呈缴。高纲为澹归作序,朕于无意中阅及;可见天理难容,自然败露。其子高秉收藏应毁之书,即或前此未经寓目;近年来查办遗书,屡经降旨宣谕:凡缴出者,概不究已往;今高秉仍然匿不呈缴,自有应得之罪,已父刑部审办。此专因高纲为八旗大臣子孙,其家藏有应毁之书,不可不示惩儆。至陈建在明天启间(即清笑生),似亦明末时人;其家即有子孙,均不可深究。设或民间尚有藏者,但经献出,均可免罪。将此由四百里一并谕令知之』。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九十五。
十一月十三日(丙戌),吏部议覆:『盛京将军弘晌奏称请将失察流民私行渡海之奉天、山东沿海州县及巡查各员,严行议处。嗣后如有失察流民私行渡海别经发觉者,照台湾流寓民人眷属偷渡例,将沿海州县及巡查文职官,失察一名至十名者,罚俸一年;十名以上,降一级留任;二十名以上,降一级调用。至武职巡哨洋面,均有稽查之实;如有失察,亦照此例按其偷渡名数分别议处。其守口武弁遇有疏纵,即照盘查不实例降二级调用』。从之。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九十六。
二十一日(甲午),谕军机大臣曰:『钟音等参奏「革职州同潘复和讳罪冒捐主事」一折,已批交该部矣。潘复和健讼滋事,扰害民番,迭经犯案,褫革责惩;复违例冒捐主事,自应斥革,追照缴销。此等怙恶不悛之犯,非但海外不可容留,即福建内地亦不宜令其居停滋事。着传谕钟音等检齐各案卷,派委妥员将该犯押解来京,交刑部审明治罪;并饬委员沿途小心管押,毋致疏脱』。
又谕曰:『台湾镇总兵颜鸣皋「恭请陛见」一折,所奏非是。台湾为海外要缺,向例三年更换;原因远隔大洋,更调非易,是以定有期限,以省往来委署之烦。颜鸣皋自应俟年满换回后,再行奏请陛见;乃亦拘泥内地总兵之例遽行奏请,殊属不知事体轻重。颜鸣皋,着申饬。并着传谕钟音,嗣后台湾镇总兵俟调回内地,方准奏请陛见;并交部存档查核』。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九十七。
乾隆四十一年
乾隆四十一年(丙申、一七七六)夏四月初十日(辛亥),豁免福建诸罗、彰化、台湾三县遭风漂没拨运仓榖一百六十石、兵米二百六十石有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