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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宋大事记讲义-宋-吕中-第32页

纮言:“若此,则封驳之职遂废。”乃诏宣勅非银司不行。
庆厯元年,以富弼知制诰。初,因侍臣刘从愿妻以后族出入禁中,一日削其国封,久之还封。富弼当草制,遂封还词头。后张可久自转运使改横行,欧阳修援弼例封还后,遂为常。
至和元年七月,解马遵、吕景初、吴中复等台职,知制诰蔡襄以三人者无罪,封还词头,改付他舎人,亦莫敢当者,遂用熟状降勅。中丞孙抃累疏争之,翰林学士吴宿因召对,亦乞留遵等,皆不报。
皇佑元年,杨懐敏除副都知,知制诰胡宿不草制,封还以闻。上疑宿职不当言,谓宰相曰:“有此故事否?”文彦博曰:“近来富弼以封还。”上意解。
司马光言:唐制诏书有不便者,门下得以封还。今门下虽有封驳之名,而诏书一切自中书下,非所以防过举也。
给舎主封驳,台谏主论列,其职均也。然给舎献替于先,台谏追救于后,命之未下,其正之也易;命之已下,其夺之也难。此给舎所以为重也。盖自庆厯间,遂国夫人之命,富弼当草制,封还词头,给舎之封驳昉于此矣。至其后胡宿援弼之例而驳杨懐敏、欧阳援弼之例而驳张可久,盖自是而其职与台谏均矣。给舎封驳于其先,其职尤难于台谏也。
嘉佑五年八月,苏洵试校书。初,欧阳修上洵所著书,韩琦善之,召试舎人院,再以疾辞。至是赵抃又荐之,乃就除。祖宗法度寛简,上之所作成激励者,有在科目之外,下之所以洗濯磨染者,亦不尽出于程文之中,故起孙明复于太山而处之胄监师儒之地,拔苏洵于眉山而处之容台礼合之中,起程颐于西洛而置之广厦细旃之上,则其所以特出一二以耸动天下者何如哉?此人才所以盛也。
两制
欧阳修在翰林,仁祖一日乘间取御合春帖子,读而爱之,问左右曰:“欧阳修之词也。”乃悉取帖阅之,叹曰:“举笔不忘规谏,真侍从之臣也。”
嘉佑六年六月,以王安石知制诰。去冬,除安石及司马光同修起居注,光五辞而后受,安石辞至七八月乃受,从是径迁知制诰,安石不复辞矣。
授以馆职而辞馆职,授以起居注而辞起居注,人皆服其逊。初授馆职、三司度支判官,因辞,命修起居注,又辞,至于嘉佑之除制诰、熙宁之除学士则不复辞。辞其小而受其大,人遂以前日之辞官者,荆公之诈也;今日之不辞者,荆公之奸也,未为深知荆公者矣。盖荆公以天下自任之志不减于范文正,而自是其规模广大,又非一官一职之所能尽,迨嘉佑之末,其实行已,足取信于人,熙宁之初其虚名已足以取信于君,固将以大有为于斯世,独惜夫志大而学非也。诛心之言。初,王安石名始盛,欧阳修亦善之,劝洵与游,洵曰:“吾知其人矣。”作《辨奸论》。
史馆
庆厯五年十一月,《国朝 要》成,王洙编修,自建隆至庆厯四年,凡一百五十卷。
嘉佑四年,欧阳修为更撰奏云:“比年以来,具员而废职,其所撰述,简缺遗漏,百不存一,至于事闗大体,皆畧而不书,欲乞岁终命宰相亲至史院检 ,纪録事迹内有不勤其事,隳官失职,奏行赏罚,其《日厯》、《时攻记》、《起居注》乞更不进命。”
馆阁
天圣六年,宰相张士逊请以其子为校勘。上曰:“馆阁,所以待天下之英俊,不可私授。”鲁宗道曰:“馆阁育天下英才,岂纨袴子弟得以处耶?”欧阳修告英宗曰:“今两府缺人,必取于两制,两制缺人,必取于馆阁,馆阁辅相育才之地。”
天圣六年,以范仲淹为秘合校理,尝移书执政曰:“周汉之兴,圣贤共理,使天下为富为寿数百年,则当时致君者功可知矣。周汉之衰,奸雄共起,使天下为血为肉数百年,则当时致君者罪可知矣。我宋之有天下,经营长育,以至太平,然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不知变者,其能久乎?倘相府思变其道,使天下为富为寿数百年,相府致君之功也;若使为血为肉数百年,亦相府负天下之过也。”
天圣三年,范仲淹为大理寺丞,上书请救文弊、复武举、重三馆之选、赏直谏之臣、革延赏之弊,且曰:“自古王者,外防夷狄,内防奸邪。夷狄侵国,奸邪败徳,奸邪之凶甚于夷狄之患。伏惟圣明,常好正直以杜奸邪,此至理之本也。”仲淹少有大节,慨然有志于天下,尝曰:“士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其所有为,必尽其力。”曰:“为之自我者,当如是,其成与否,有不在我者,虽圣贤不能必,吾岂敢必哉?”王曾见而伟之,及知仲淹乃晏殊客也,于是殊荐人充馆职。曾谓殊曰:“公实知仲淹,舎而荐此人乎?”
范仲淹之于庆厯,亦犹王安石之于熙宁也。仲淹革弊之规模,已具于天圣《上宰相书》及《上皇帝之书》;王安石变法之规模,已具于嘉佑中上书、熙宁初入对之日也。今观仲淹所言,穷则变,变则通,即安石变法之言也。其言兵久不用则武备不坚,即安石强兵之说也。其言士未曾教则贤才不充,即安石所谓教之非其道之说也。其言中外奢侈则国用无度,即安石所谓理财大抵无法之说也。其言百姓困穷则天下无恩,即安石所谓优恤农民之说也。其言人主纳逺大之谋久而成王道,纳浅末之议,久而成乱政,即安石欲法尧舜而不法太宗之说也。其言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