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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张乖崖集-宋-张咏-第74页

阳县王欲作张忠定公祠堂记。
《张乖崖事文录》卷三、本集附集卷三王欲张忠定公祠堂记:流风善政,遗之至今,虽三尺童子能传。公之祠不独着邑人之不忘,而将广其传也。
宋徽宗崇宁四年,乙酉,公元一一○五年,咏死后九十年。
知成都府虞策修张咏祠堂,以知华阳县事李孟侯董匠事。凡葺屋七十楹,度堂十九,竭作十旬,百堵用成,寝宫閟清,墙户鲜整,气色明喜,灵观忽还。
按,此据《全蜀艺文志》卷三七下杨天惠张忠定公祠堂记。原仅言「今大尹、前户部尚书虞公」,未明言其名。考《宋史》卷三五五虞策传:「历刑部、户部尚书,拜枢密直学士,知永兴军、成都府。」「虞公」当即此人也。近人吴廷燮《北宋经抚年表》卷五载,崇宁三、四年间,恰为虞策知成都府,并引杨天惠之记,为四年虞策知成都之证。是知确为虞策也。
宋徽宗宣和五年,癸卯,公元一一二三年,咏死俊一百零八年。
正月,臣僚言:「闻蜀父老谓,本朝名臣治蜀非一,独张咏德政居多。如赈粜米事,着在皇佑甲令,常刻石,遵守至今,行且百年。其法:一斗止粜小钱铁钱三百五十文,人日二斗,团场给历,赴场请粜,岁计六万硕,始二月一日,至七月终。贫民缺食之际,悉被朝廷实惠。比年漕臣不职,米直渐增,或陈腐不堪,杂以糠粃,不独损六万之数,且几察不严。乞赐施行。」诏漕臣检会皇佑条,措置以闻(宋会要食货六八之五五、五九之一九、五七之一六)。
《宋史》卷一七八食货上六:张咏之治蜀,岁粜米六万石,着之皇佑甲令。
宋高宗绍兴二十八年,戊寅,公元一一五八年,咏死后一百四十八年。
九月,王刚中充龙图阁待制、四川安抚制置使兼知成都府。
十月,王刚中赴任(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刚中遐思张咏风绩,卓乎莫及,尝躬奠祠下,徘徊周览,惜其历岁滋多,堂宇且弊,乃命悉举而更新之,仍于祠后增接两廊,建堂三间,筑垣墉以周之,而稍植花木于堂北,以为士大夫谒祠游息之所,且以称邦人严奉之意。
按,此据《全蜀艺文志》卷三七下王刚中张忠定公祠堂记。王刚中,《宋史》卷三八六有传。绍兴十五年(一一四五)进士第二人,官至同知枢密院,卒赠资政殿大学士、光禄大夫,谥恭简。王刚中离蜀的时间,本传曰:「孝宗受禅,召赴阙。」孝宗即位,在绍兴三十二年六月,而《《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二四载,隆兴元年(一一六三)五月,四川安抚制置使已是沈介。故王刚中离任,当在绍兴三十二年六月至隆兴元年五月之间。其修祠堂,不知在何年,姑置于赴任之年。
宋孝宗干道六年,庚寅,公元一一七○年,咏死后一百五十五年。
李焘修湖北转运使司乖崖堂,十二月甲子(十九日),为之作记。堂中有从成都仙游阁摹写之张咏画像,像中服饰,悉如隐者。堂在部刺史听事后。
按,此据湖北漕司乖崖堂记。记末署「上章摄提格则涂甲子」。「上章摄提格」乃庚寅,焘生于政和五年(一一一五),卒于淳熙十一年(一一八四),故庚寅乃干道六年。则涂,十二月也。
《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上古迹:乖崖亭:在漕东衙曰义堂之后,李焘设张忠定公像于其上,有文记之。
按,王象之曰「亭」,李焘曰「堂」,二者不同。堂既为李焘所修,当以其说为正。
宋宁宗嘉定三年,戊辰,公元一二一○年,咏死后一百九十五年。
正月,项安世为崇阳县重修之北峯亭作记。
本集附集卷三项安世崇阳县重建北峯亭记:县之西曰美美亭,县之北曰北峯亭,皆公游赋之地。民旧以西亭祠公。隆兴二年(甲申,一一六四),沼其前以牣鱼鳖,移公置北亭上。亭久复废。庆元初(乙卯,一一九五),主簿王君田奉公像祠于学。六年(庚申,一二○○),知县事任君希夷谓,祠于学良是,然亭乃公答惰甿处也,敬隆而迹泯,士事而民弗瞻,则公之意其存者有几?乃复亭于此山上,摹公像龛之。使来告曰:「幸匄我一记,俾君姓名,与荣其间。」嘉定三年正月十九日,江陵项安世记。
按,庆元后,嘉定前,尚有嘉泰、开禧两个年号,但均不超过四年,是文内「六年」云云,当为庆元六年无疑。庆元六年距嘉定三年,有十年之久,项安世为何十年后方书之□又如何能「并书之以告来者」□或「嘉定」为「嘉泰」之误欤□如此亦距三年,仍不合情理及记中语。又《宋史》卷三九七项安世传云:「嘉定元年卒。」或是项安世此文署年误□抑或《宋史》误□亦疑莫能决也。姑从本文,系之嘉定三年。
《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上古迹:忠定祠:在崇阳县北北峯亭。初,张忠定公宰是邑,有异政,去而思之,即公所建美美亭立生祠,春秋祭祠不绝。绍圣中,移置净剎院。绍兴中,重建美美堂,绘公像焉。
按,舆地纪胜之记载,正可补项安世记载之阙,使崇阳县张咏祠堂之演变情况更为清楚。
宋会要选举四之四四:项安世拟对学士院试策曰:如张咏当为举首,而以逊其乡人,则犹有朋友之义也。
嘉定十七年,甲申,公元一二二四年,咏死后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