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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礼制合古议,累迁谏议大夫。 ○明堂告朔议
礼官状云:“经史正文无天子每月告朔之事”者。谨按《梁传》曰:“闰月天子不告朔。”是知他月天子告朔矣。又按《左氏传》,以鲁侯不告朔为弃时政也,则诸侯闰月亦告朔矣。又按《周礼》“太史职颁告朔於邦国之中”,《礼记玉藻》“天子听朔於南门之外”,皆有闰月王居门之事,是天子亦以闰月告朔矣,非是天子不告而诸侯亦告也。梁子去圣尚近,虽闰月告朔之义,与左氏不同,然皆以天子诸侯每月当行告朔之事,两礼之设,其文甚著,不可谓经史无正文也。
又礼官状云《周礼天官太宰职》云:“正月之吉,始和布治於邦国都鄙,县象法於象魏,使万人观之,浃日而敛之。”即是谓《礼记玉藻》之“听朔”,因此遂谓王者唯以岁首元旦一告朔。此说非也。何者?太宰所云“布治於邦国都鄙”者,布其所掌太宰之典也。故《地官司徒职》则布教典,《春官宗伯职》则布礼典,《夏官司马职》则布政典,《秋官司寇职》则布刑典,唯《冬官司空职》亡,以五官之职言之,则其职亦当布事典也。此六官各以正月之吉,宣布其职之典,非告朔也。
宝之注,以经所云“正月之吉”者,即是正月之朔日也,故解云“吉是朔日”也。今云告朔日者,即传写之误,不可据以为说也。
又礼官状云“每月告朔者,诸侯之礼”,故云“《左氏传》云:‘既视朔,遂登观台’,今王者行之,非所闻也”;又云:“以天子之尊而用诸侯之礼,非所谓颁告朔令诸侯使奉而行之谓。”此大谬也。何者?《左氏》所言视朔者,犹玉藻之“听朔”也。今礼官据《左氏》有鲁侯行视朔之礼,即谓诸侯每月当告朔;《玉藻》亦有天子行听朔之礼,亦有闰月王居门之事,即天子唯岁首一告朔。何其一取而一舍也?又《孝经》云:“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
”又云:“明王以孝理天下。”岂有王者设教,使诸侯尊祖告朔,而天子不告也?非所谓以明事神训人事君之义。
又礼官状云:“郑所谓告其时帝者,即太等五人帝。”此又非也。何者?郑注惟言告其时帝及其神以配文王、武王,不指言天帝、人帝,但天帝、人帝并配五方,时帝之言包天人矣。但以文王、武王作配,则是并告天帝、人帝,诸侯受朔於天子,故但於祖庙告而受行之;天子受朔於上天,理宜於明堂告其时之天帝、人帝而配以祖考也。故《玉藻疏》载贺义,亦以时帝为灵、威、仰等五天帝。且圣人为能飨帝,孝子为能飨亲,今若但告人帝,则圣人之道未备,非所谓能飨也。
又礼官状云:“若天子每月朔旦告祭,然後颁之,则诸侯安得受而藏之,告而行之?”是明太宰以岁首宣布一岁之令,太史从而颁之。令既颁矣,政既行矣,而王犹月月告朔,复欲何所宣布者?《春官太史职》云:“颁朔於邦国。”是总颁一岁之朔於天下诸侯,故诸侯得受而藏之,告而行之,而王犹月月告朔,颁之於官府都鄙也。此谓畿内,彼谓畿外,事不相关也。
又礼官状云:“汉魏至今莫之用”者。秦人灭学,经典不存。汉祖马上得之,未能备礼。自魏以下,丧乱宏多。岂可以汉魏废礼,欲使朝廷法之也?又礼官状云:“礼论等及祠令,并无天子每月告朔之礼。”崔灵恩《三礼义》、《宗庙祭服义》亦载天子视朔之服,不可言无也。又《贞观显庆礼》及祠令,非徒无天子每月告朔之文,亦无天子岁首告朔之事,今礼官何以言天子岁首一告朔乎?借矛击,昭然易了。每月告朔,在礼不疑,尊祖配天,於义为得。
若创制垂统,损益旧章,或欲每月听政,或欲孟月视朔,此则断在宸极。事斗执政,固非群议所得参详。谨议。
○七庙议
昔孙卿子云:“有天下者事七代,有一国者事五代。”则天子七庙,古今达礼。故《尚书》称“七代之庙,可以观德”,《祭法》称“王立七庙,一坛二单。”《王制》云:“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莫不尊始封之君,谓之太祖。太祖之庙,百代不迁。袷祭之礼,毁庙之主陈於太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於太祖之庙,太祖东向,昭南向,穆北向。太祖者,商之元王,周之后稷是也。太祖之外,更无始祖。但商自元王已後,十有四代,至汤而有天下。
周自后稷已後,十有七代,至武而有天下。其间代数稍远,迁庙亲庙,皆出太祖之後,故合食有序,尊卑不差。其後汉高受命,无始封祖。即以高皇帝为太祖,太上皇之父立庙,享祀不在昭穆合食之列,为尊於太祖故也。魏武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