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也。
其用有二∶一则病有兼证,邪气不专,不可以一二味治之,宜此大方之类是也。二则治肾、
肝在下而远者,宜分两多而顿服之是也。
小∶君一、臣二、佐四,制之小也。
其用有二∶一则病无兼证,邪气专一,不可以多味治之,宜此小方之类是也。二则治心、肺 在上而近者,宜分两少而频服之是也。
缓∶治主当缓,补上治上,制以缓。凡表里汗下,皆有所当缓。缓则气味薄,薄者则频 而 少服也。
其用有五∶有甘以缓之为缓方者,盖糖、蜜、枣、葵、甘草之类,取其恋膈故也。有丸 以缓之为缓方者,盖丸比汤、
散药力行迟故也。有品味群众之缓方者,盖药味众多,各不能骋其性也。有无毒治病之缓方 者,盖药无毒,则攻自缓也。
有气味薄之缓方者,盖气药味薄,则 急∶治客当急,补下治下,制以急。凡表里汗下,皆有所当急,急则气味浓,浓者则顿 而多服也。
其用有四∶有热盛攻下之急方者,谓热燥、前后闭结、谵忘狂越,宜急攻下之类是也。
有风淫疏涤之急方者,谓中 风口噤不省人事,宜急疏涤之类是也。有药毒治病之急方者,盖药有毒,攻击自速,服后上 涌下泻,夺其病之大势者是 也。有气味浓之急方者,盖药气味浓,则 奇∶君一、臣二,奇之制也。近者奇之,下者奇之。凡阳分者,皆为之奇也。
其用有二∶有药味单行之奇方者,谓独参汤之类是也。有病近宜用奇方者,谓君一、臣二,
君二、臣三。数合于阳也,故宜下之,不宜汗也。(王安导曰∶奇方力寡而微,凡下宜奇者,
谓下本易行,故宜之。偶则药毒,内攻太过也。)
偶∶君二、臣四,偶之制也。远者偶之,汗者偶之。凡在阴分者,皆为之偶也。
其用有三∶有两味相配之偶方者,谓沉附汤之类是也。有两方相合之偶方者,谓胃苓汤 之类 是也。有病远而宜用偶方者,谓君二、臣四,君四、臣六。数合于阴也,故宜汗之,不宜下 也。(王安导曰∶偶方力齐而大,凡汗宜偶者,谓汗或难出,故宜之。奇则药气外发,不足 也。)
奇与偶有味之奇偶,有数之奇偶,并当察之,则不失其寒温矣。
天之阳分为奇,假令升麻汤,升而不降也,亦谓之奇,以其在天之分也。
汗从九地之下,假令自地而升天,非苦无以至地,非温无以至天,故用苦温之剂,从九地之 下,发至九天之上,故为之偶。
地之阴分为偶,假令调胃承气汤,降而不升也,亦谓之偶,以其在地之分也。
下从九天之上,假令自天而降地,非辛无以至天,非凉无以至地,故用辛凉之剂,从九 天之 上,引至地之下,故为之奇。
复∶奇之不去,复以偶;偶之不去,复以奇,故曰复。复者,再也,重也。洁 古云∶十补一泻,数泻一补,所以使不失通塞之道也。
其用有二∶有二、三方相合之为复方者,如桂枝二越婢一汤之类是也。有分两匀同之为 复方 者,如胃风汤,各等分之类是也。又曰重复之复,二三方相合而用也。反复之复,谓奇之不 去,则偶之是也。
<目录>总论<篇名>十剂内容:宣∶可去壅,姜、橘之属是也。故郁壅不散,宜宣剂以散之。有积痰上壅,有积瘀上壅,
有 积食上壅,有积饮上壅。(宣,涌吐之剂也。经曰∶高者因而越之。又曰∶木郁则达之。以 病在上,而涌吐之也。若瓜蒂散、姜盐汤、人参芦、藜芦之属。)
通∶可去滞,通草、防己之属是也。故留滞不行,宜通剂以行之。(此中有发汗证。)痹 留也 (通,疏通之剂也。如小便滞而不通,宜通草、琥珀、海金砂之属。月经滞而不通,红花、
桃仁、五灵脂之属。凡诸通 窍亦然。)
补∶可去弱,人参、羊肉之属是也。(鹿肉亦可。)故羸弱不足,宜补剂以扶之。有气弱,
有血弱、有气血俱弱。(补,
滋补之剂也。不足为虚,经云∶虚则补之。如气虚用四君子汤,
血虚用四物,气、血俱虚用八珍、十全大补之属。又云∶精不足者,补之以味。盖药味酸、
苦、甘、辛、咸各补其脏,故此为云。虽然善摄生者,使病去而进以五谷,此尤得补之要也 。)
泻∶可去闭,葶苈、大黄之属是也。故闭结有余,宜泻剂以下之。有闭在表,有闭在里,
有 也。有余为实,经曰∶实则泻之,实则散之。如大小承气汤、大柴胡汤之属。)
滑∶可去着,冬葵子、榆白皮之属是也。故涩则气着,宜滑剂以利之。有经涩,有小便 涩,有大便涩。(滑,滑利之 剂也。《周礼》曰∶滑以养窍。如大便结燥、小便淋涩,用火麻仁 之属。)
涩∶可去脱,牡蛎、龙骨之属是也。故滑则气脱,宜涩剂以收之。前脱者遗尿,后脱者 遗屎 。阳脱者自汗,阴脱者失精失血。(涩,收敛之剂也。如大便频泻,宜肉豆蔻、诃子之属。
小水勤通,宜桑螵蛸、益智之属,冷汗不禁,宜黄耆、麻黄根之属。精遗不固,宜龙骨、
牡蛎之属。血崩不止,宜地榆、阿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