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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黄帝内经素问校义*导航地图-第5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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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高帝纪》:“郦食其为里监门。”《英布传》:“胡为废上计而出下计?”《史记》“为”并作“谓”。正如《素问》“下皆为之”,而王氏所据本“为”字作“谓”,盖假借皆主乎声。语辞之为通作谓,行为之为通作谓,作为之为通作谓,故“化”之为亦通作谓。王氏不达,误以“谓”为告谓之谓,乃升“下”字于上句“也”字之上,以“上古圣人之教下也”为句,“皆谓之”三字下属为句,失其指矣。
恬虚无
恬,元熊宗立本、明道藏本均作恬。澍案:《一切经音义》十六引《苍颉篇》曰:“,恬也。”是与同(之为,犹澹之为淡。《文选》潘安仁《金谷集诗》:“绿池淡淡。”李善曰:“淡与澹同。”)。然释音作恬,则宋本本作恬。《阴阳应象大论》:“乐恬之能。”(藏本作恬。亦与澹同。《淮南·真篇》注:“,定也。”《后汉书·冯衍传》注:“澹,定也。”澹与淡同,故《淮南·泰族篇》:“静漠恬。”其字亦作淡。)《移精变气论》:“此恬之世。
”亦并作恬。
其民故曰朴
故美其食,任其服,乐其俗,高下不相慕,其民故曰朴。林校曰:“按别本曰作日。”(宋本曰上衍“云”字,今据熊本、藏本删。)澍按:曰字义不可通,别本作日,是也。日与《孟子·尽心篇》“民日迁义”之“日”同义,言其民故日以朴也。作曰者,形似之误。《大戴礼·曾子天圆篇》:“故火日外景,而金水内景。”《淮南·天文篇》“日”作“曰”,误与此同。
发始堕、发堕、须眉堕
五七阳明脉衰,面始焦,发始堕。又下文曰:“五八肾气衰,发堕齿槁。”《长刺节论》曰:“病大风,骨节重,须眉堕。”(熊本、藏本作。)王于堕字均无注。澍案:堕本作。说文:“,发堕也。”字通作堕。堕之为言秃也。《墨子·修身篇》:“华发堕颠而犹弗舍。”堕颠即秃顶,今俗语犹然。发秃谓之堕,须眉秃谓之堕,毛羽秃谓之(《文选·江赋》:“产积羽。”李善曰:“HT与同。”引《字书》:“HT,落毛也。”郭璞《方言注》曰:“,毛物渐落去之名。
”)。角秃谓之随(《吕氏春秋·至忠篇》:“荆庄哀王猎于云梦,射随兕中之。”),尾秃谓之(《淮南·说山篇》:“髡屯犁牛,既科以。”高诱曰:“科,无角;,无尾。”),草木叶秃谓之堕(《脉解篇》:“草木毕落而堕。”《大玄·穷次四》:“土不和,木科椭。”范望曰:“科,枝叶不布。”)。声义并同也。
此虽有子,男不过尽八八,女不过尽七七帝曰:“有其年已老而有子者,何也?”岐伯曰:“此其天寿过度,气脉常通,而肾气有余也。此虽有子,男不过尽八八,女不过尽七七,而天地之精气皆竭矣。”王注“此虽有子”三句曰:“虽老而生子,子寿亦不能过天癸之数。”澍案:此谬说也。详岐伯之对,谓年老虽亦有子者,然大要生子常期,男子在八八以前,女子在七七以前,故曰:“此虽有子,男不过尽八八,女不过尽七七,而天地之精气皆竭矣。
”男不过尽八八之男,即承上文之丈夫而言;女不过尽七七之女,即承上文之女子而言。并非谓年老者所生之子,何得云“子寿亦不过天癸之数”乎?且老年之子必不寿,亦无是理。
真人
余闻上古有真人者,提挈天地,把握阴阳。王注曰:“真人,谓成道之人也。”澍案:注义泛而不切,且“成”与“全”义相因,无以别于下文“淳德全道”之至人。今案:真人谓化人也。《说文》曰:“真,仙人变形而登天也。从匕(匕即化之本字)、从目、从匕,八所乘载也。”是其义矣。
至人
中古之时,有至人者,淳德全道。王注曰:“全其至道,故曰至人。”林校引杨上善曰:“积精全神,能至于德,故称至人。”澍案:杨、王二注皆望下文生义,不思下文言“淳德全道”,不言“至德”、“至道”,殆失之矣。今案:至者,大也。《尔雅》曰:“,大也。”郭璞作“至”,释文曰:“,本又作至。”《易·彖传》曰:“大哉乾元,至哉坤元。”郑注《哀公问》曰:“至矣,言至大也。”高诱注《秦策》曰:“至,犹大也。”注《吕氏春秋·求人篇》曰:“至,犹大也。
”是至人者,大人也。《乾文言》曰:“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此文“有至人者,淳德全道”意义相似。《庄子·天下编》曰:“不离于真,谓之至人。”不离于真,犹下文言“亦归于真人也”,故居真人之次。《论语》曰:“畏大人,畏圣人之言。”故在圣人之上。
使志若伏若匿,若有私意,